既改网服务协议
来源:既改网 发布时间:2018-10-25
服务条款 :
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欢迎阅读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用户服务条款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对您账号所提供的各种服务(下称“服务”)。
1.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全联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所有。会员您若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该协议约定内容,并完成注册程序,即可成为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的会员。
如果本服务条款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款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2.用户使用规则
基本条件:
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和使用电信增值业务所需的设备,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或移动通信提供商)收取的通讯费、信息费等有关费用。
服务条件(基于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提供的网络服务的商业性和时效性):
不得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的正常运作,不得采取将任何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庞大负载加诸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的行动。
不得以任何方式抓取和盗用网站上的数据,否则,经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为异常账号时,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为保护其信息资产免泄露,可在不通知您情况下封禁该账号,并对该账号进行相应验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件方式)。账号经验证通过可以再次开通账号;如经验证不通过则该账号被永久封禁。如因您违反本条约定导致账号被永久封禁,则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无需退还您支付的相应服务费用。如您因此给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造成损失,还应对该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网站的账号只能由申请试用者自身使用,不允许通过售卖或出租、出借等任何形式转让本产品的使用权,获取商业利益。如违反该约定,本公司有权利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实际损失。
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改造网向您提供的会员帐号及密码只供会员使用。如果您将帐号或密码丢失或被盗,应及时重新登记并重新设置密码。您造成的帐号失密,应自行承担责任。
保证自己在使用各服务时用户身份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及完整性,如果资料发生变化,您应及时更改。您应维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您应对任何人利用您的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活动负完全的责任,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无法对非法或未经您授权使用您帐号及密码的行为作出甄别,因此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此,您同意并承诺做到∶
当您的密码或帐号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您会立即有效通知到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
当您每次使用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服务完毕后,会将帐号安全退出。
用户同意接受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通过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的客户端、网页或其他合法方式向用户发送相关商业信息。
3.风险提示
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数据信息由本网站经多方采集整理形成,请您仔细甄别,若在实际业务中与您的客户发生任何争议,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广材网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封禁账号)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5.保护用户隐私
保护用户隐私是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的一项基本政策,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除外)。
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6.法律管辖
本服务条款要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如发生服务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有相抵触的内容,抵触部分以法律、法规条款为准。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通知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任何通知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发送到您在注册过程中向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有关方指明的其他地址,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除非发送人被告知相关电子邮件地址已作废。
8.解释权
本注册协议的解释权归市更新和既有建筑网所有。如果其中有任何条款与国家的有关法律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